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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的社会组织网络治理研究
来源:中科服    发布时间:2018-01-20    文章分类:行业动态     分享:

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既体现为对现实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也体现为对虚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随着大数据的到来,社会组织网络治理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在网络经济条件下,治理环境的变化使治理任务所依赖的路径发生改变,引发治理形式的渐变,形成了一种新的治理形式——网络治理。

大数据为社会组织网络治理提出新要求

大数据时代,网络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拓展,会使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更为显著地形成“互嵌”结构。

首先,大数据为社会组织网络治理带来新理念。大数据不是数据量的简单刻画,也不是特定算法、技术或商业模式上的发展,而是从数据量、数据形态和数据分析处理方式,到理念和形态上重大变革的总和——大数据是基于多源异构、跨域关联的海量数据分析所产生的决定流程。大数据将会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牢固树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理念。从而使“权威治理”转向“民主治理”。

其次,大数据为社会组织网络治理提供新模式。在大数据背景下,社会组织数据资源将实行开放共享,大数据本身将成为一种有效的治理方式。就治理过程而言,大数据将促进治理过程更加科学。为了适应大数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加强对社会组织网络信息平台的综合应用,需要更加讲究社会组织治理过程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既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也有利于提升社会组织网络治理的能力。

再次,大数据是当前社会组织网络治理的技术环境。目前,互联网的应用已经渗透到社会组织管理的各个层面,并产生了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不仅作为静态信息资产存在,而且反映了社会组织动态运行的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可以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社会组织网络治理处于一个全新的大数据技术环境之中。

最后,大数据是社会组织网络治理的工具,社会组织网络治理现代化要求治理手段与时俱进,符合时代的要求和趋势,体现出科学化、信息化与结果的有效性。大数据可以为治理主体提供更加快速准确的决策信息,帮助治理主体及时了解公众需求、政策效果反馈信息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成为网络治理的重要工具。

大数据时代社会组织网络治理的途径

在社会组织大数据领域开展“法治”。全面依法治国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当前,依法治国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依法治国的实践也在稳步推进。对于社会组织大数据领域,也必须开展法治。当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大数据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文件,对大数据领域都有了明确规范和要求。这为对大数据领域开展法治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不过,既有的大数据法律法规涉及社会组织方面的很少,整体上还不能满足和适应大数据时代社会组织治理的需要。正如有专家指出,“目前来讲,我们力图建立的网络相关法律体系并不完整,对于网络环境下个体以及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义务,国家的权力及边界等,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清晰的界定,使得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与盲点”。建议整合完善原有的分散的社会组织互联网和大数据条件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后,新制定一部综合的大数据背景下社会组织网络治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同时依据这部新的法律法规对利用社会组织大数据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全社会形成威慑力。

加快社会组织法人库信息系统建设进程。社会组织法人库信息系统是社会组织数据生产和采集的主要源头,也是信息化应用的体现。建设社会组织法人库是精确汇总社会组织整体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筑社会组织诚信体系、提升联合执法能力的重要支撑。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要求:“新的形势下,必须树立大数据意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社会组织治理”。建议各地民政部门根据国家法人信息资源的建设要求,升级基础支撑环境,对网络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平台整合为重点,针对已建成的各类平台系统信息交叉、整合不够的情况,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建成后的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包括登记业务、监督管理、培育发展、信用体系、资源配置、规范化评估、慈善组织、跨部门协同、信息公开、社会组织年检、公益活动网上申报、行政执法、党建管理、历史数据、社会组织综合查询等多种功能,从中央到地方实现全覆盖,逐步形成社会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共享应用,提升社会组织治理能力。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开放和共享是一项基础设施,数据开放对社会经济的推动作用无法估量。《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要求大力推动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目前,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的一个短板就是社会组织信息纵向没有汇总整合、横向没有融会贯通。信息的共享应用要把握两条主线,一方面社会组织在社会上开展活动,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都有,要广开渠道,把其他部门的信用信息吸纳过来。另一方面,自身掌握的信息也要给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发布出去,这样在信息共享应用的基础上开展联合奖惩便是社会组织治理的应有举措。各地应加快建成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便能够自动实时对社会组织进行信用评价,成为加强社会组织治理的重要依据。

做好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及舆情应对。近年来,社会组织制度改革推陈出新,公益慈善领域恶性新闻事件频频发生,媒体格局、传播渠道、舆论生态、受众对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围绕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及舆情应对,需要把握互联网特点,各地登记管理机关在民政部健全全国社会组织舆情监测平台的基础上,要加强地方舆情监测平台建设,健全社会组织舆情监测体系,面对社会组织舆情新形势,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积极发声,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按照民政部社管局的有关指示,过好“网询”“网曝”“网谣”“网评”四关。落实《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从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入手,倡导组建新闻发言人队伍,做好人员培训、媒体对接等工作。对于社会组织,公布年检、评估、购买服务、奖惩等要点,开展社会组织大数据分析与监测,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公众监督,提升社会组织治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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