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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商会改革】广东:召开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工作推进会
来源:中科服    发布时间:2019-08-20    文章分类:行业动态     分享:

      8月14日,广东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在广州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工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雷彪主持会议。

      会议明确,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中央《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关于促进我省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我省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围绕新时代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扩大统战工作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有效覆盖,不断创新商会的经济服务工作,引导促进商会规范管理、激发活力。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积极稳妥促进我省工商联所属商会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努力开创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新局面,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和省工商联各商协会负责人共12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部领导及有关科(处)室干部;市工商联机关干部;市组织、发改、工信、民政、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同志;市工商联商会会长、秘书长等。共约1200人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一、《实施方案》的框架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对我省商会改革发展提出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是“把商会建设成为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有效承担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任务的社会组织”;第二部分按照中央要求,立足广东实际,总结吸收经验,针对存在问题,着眼未来发展,提出加强党对商会的领导、突出思想政治引导、创新经济服务工作、强化守法诚信和社会责任、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健全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激发商会活力、加强和改进工商联的管理服务、加强相关部门的综合监管、鼓励支持商会发展等十项改革任务,并细化为22条具体措施;第三部分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工作纳入议事内容,要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有序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

二、《实施方案》的创新性突破性规定

      一是结合广东实际,对工商联所属商会的涵盖范围作了适当扩展。中央30号文件规定工商联所属商会是指“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由工商联做为业务主管单位,依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章程并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而广东的实际情况是,自2006年广东商协会脱钩改革以后,绝大部分商会不再以工商联为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联只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商会共同进行业务指导,各商会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工商联。根据广东商会大部分已社会化的实际,实施方案提出“各级工商联应将团体会员中主动申请由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商会,以及由工商联指导组建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商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纳入工商联所属商会范围;对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各级工商联的商协会,加强业务指导。”这样就扩展了工商联所属商会的涵盖范围。

二是重点加强党对商会的领导,突出商会统战功能,调整理顺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各级工商联在同级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的指导下,领导和管理商会党建工作。”发挥商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基层统战组织作用,提出“商会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突出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情国情党情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引导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商会要发挥基层统战组织作用,探索在商会组织中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规定工商联要履行对所属商会的业务主管职责。调研中发现,2006年广东商会脱钩政策实施以来,工商联与商会的关系逐渐疏松,商会存在名义上双重指导甚至多头指导,实际上无人负责的状况。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根据中央30号文提出关于“各级工商联对所属商会要履行业务主管职责”和“积极支持在新兴产业、新兴领域依规定组建商会”的要求。我们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定“各级工商联要对所属商会进行清理整顿,对一些长期不开展活动、内部管理混乱、不能代表会员利益和缺乏行业代表性的商会,进行限期整顿;对限期整顿后仍不达标的,进行退会处理;发现商会有违法行为的,应协助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查处”。要特别注重新型商会的发育和组建,“各地市工商联要建立健全商会纵横向联系交流网络,推动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计算机芯片等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新兴产业、新兴行业、新兴业态组建商会。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探索商会发展新模式。加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等商会组织建设”。同时推进对异地商会的归口管理,“按照自愿申请、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在广东登记的异地商会纳入工商联所属商会范围。在省本级和异地商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研究制定异地商会归口管理的办法”。这实际上进一步扩大了工商联所属商会的范围,也强化了工商联的管理职能。

四是强化商会的经济服务功能作用。实施方案提出“商会要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和服务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引导会员企业把握历史机遇和市场商机,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重点,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国家发展战略,融入我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参与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形成产业集群聚合发展;商会还要加强对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律的研究,主动参与行业标准制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商联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及时反映行业和会员企业诉求,推动各项惠企扶企政策措施宣传贯彻落实到位。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信息、技术、培训、人才等服务,引导和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五是推动商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商会守法诚信体建设方面,提出“商会要开展会员企业信用服务和信用管理,探索建立会员企业诚信评价指标、评价办法和会员企业诚信档案,实现诚信信息共享”。在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明确“商会要建立法律维权援助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建立调解组织,实现商会调解与仲裁、诉讼等有效对接”。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明确“商会要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引导会员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重安全生产、提升质量、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和“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自觉履行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探索建立商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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