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市级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及《江苏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在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我局已于2026年2月4日印发《关于做好市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宿民社管〔2026〕1号),并通过宿迁市民政局官网、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发布,正式启动2025年度年检工作。截至年检通知印发之日,仍有120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检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维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保障年检工作有序推进,现就限期补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时限
请相关社会组织于7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年检材料补报。逾期未报送且无正当理由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操作流程
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操作路径:江苏民政网→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选择法人登录进入系统,点击“年检年报”模块,选定“2025年度”完成填报。
三、责任要求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照附件名单逐一通知所辖未参检社会组织,督促并指导其规范填报材料,严格落实初审工作,确保报送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各未参检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年检的法定责任,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和操作指引,按时保质完成补报工作。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所属业务主管单位或我局咨询。
对逾期仍拒不履行年检义务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公示。
联系电话:0527-84363686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