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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可以由多个设奖者联合设立吗? 如果可以,谁是奖励的责任主体?
来源:中科服    发布时间:2021-07-24    文章分类:社团百问     分享:

科技奖励可以由多个设奖者联合设立,但应明确承办机构。设奖者应为奖励的运行提供经费支持,但不得干预奖励的评审。

多个设奖者联合设立科技奖励,承办机构是奖励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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