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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域名的知识产权问题
来源:中科服    发布时间:2014-01-06    文章分类:行业动态     分享:

  近来,中文域名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国内掀起了中文域名注册热潮。但由于中文域名与中国的中文商标更相近,能否避免恶性注册,保护商标拥有者的权利,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一项新出现的知识产权难题

  中文域名管理在实施中主要同企业名称、字号、商标以及网站名称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存在一定的冲突。这些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属于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业务范围。中文域名作为网上的地址是不可能出现重叠使用的,因此中文域名之间的冲突和侵权问题相对较少。中文域名同企业名称、字号、商标以及网站名称等多种知识产权的协调,则成为一个最为紧要的问题。目前看,难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缺少一个完整的比对标准。中文域名作为一个新生的知识产权,应当适应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个简单的思路就是,将已有的知识产权登记内容和中文域名的注册实施对接,对每个申请注册的中文域名进行查询比对,一旦发现重复、冲突,自动驳回该中文域名的申请。但是目前多种知识产权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排列、比对的标准,企业名称、字号、商标和网站名称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不少问题。一个域名同时和几种知识产权相互冲突的可能性完全存在,那么哪个知识产权应当首先被保护呢?再有,这些知识产权又都是动态的,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如果进行比对就必须要做到及时更新。目前几种知识产权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要解决这个难点,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

  其次,中文域名和各知识产权之间存在着结构上的不同。各种知识产权都有着自己的登记管理体系,企业名称、字号由所在地的工商机关进行属地管理;商标在国内的注册管理是集中登记,按照行业分类实施;网站名称则是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排列,不具体分类。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是根据自身管理上的某些要求而设立的,必然和各类知识产权存在一定的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求同存异,是该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必须面对的问题。

  与商标之间如何协调

  为解决上述难题,中文域名管理部门和我们工商机关通过协调提出了一个较大胆的管理思路,对有关中文域名管理同我们工商机关目前进行的企业名称、字号以及商标的管理实行接轨。目前上述几种知识产权同中文域名存在的冲突较大,如果能做好它们同中文域名在管理上的协调,就可以将大多数潜在的纠纷提前化解。

  工商机关的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管理体系目前是比较完备的,都有完整的数据库。我们提出的思路是,通过互联网实现这些数据库和中文域名管理数据库的对接,缩小每个中文域名潜在申请者的范围。也就是将企业等申请单位根据它们自身的行政区划、行业分类以及它们所拥有的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逐层细化,最终分别和具体的中文域名相对应。和某个具体中文域名相对应的单位,就是这个域名的潜在申请者。

  一个域名如果存在着两个以上潜在申请者,比如:“北京红星电机厂”和“北京红星自行车厂”都要申请“红星.公司.中国”这样一个域名,原则是先申请者先得。按照这个思路,将每个中文域名可能的申请者从原先的成千上万一下缩减到一个非常小的范围。这种方法对于那些想通过抢注他人中文域名并以此获得暴利的投机者,将会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

  网站名称与中文域名

  前不久,我们工商机关还进行了对网站名称的保护工作,这项工作和中文域名保护体系的建立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其实,无论人们点击哪个网站,总会看见在这个网站最显著的位置标有一个名称,比如:“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易”等等。很多网络企业对于自己的网站名称非常重视,将其视为最重要的知识产权,经常投入巨资进行宣传,以致一般用户知其网站名称而不知其企业名称。

  和字号、商标等相比,在中文域名管理中尤其应该加强对网站名称的保护。尽管网站名称和中文域名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但它们之间的差别还是很大的。网站名称是人们对网站的称谓,而中文域名是网站的电子地址;网站名称不可能离开网站而单独存在,而中文域名的申请和是否开办网站无关;网站名称和中文域名在管理、登记程序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所以在国内的不少案例中,一个企业无法因为自己持有了一个中文域名而限制其他企业在网站上使用和自己三级域名相同或类似的网站名称。要解决这种问题,就必须在这两者之间建立某种规则。

  鉴于网站名称的特点和它在网络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应当特别加强对网站名称的保护力度。我们在同有关部门协调后,决定将网站名称视为一个顶级的中文域名——任何申请注册的中文域名不得包含他人已经申请在先的网站名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所有的中文域名申请一律先行查询工商机关网站名称库,库中如果已经存在了和所申请的中文域名三级域相同的网站名称,则驳回申请。也就是说,网站所有者一旦注册网站名称,这个名称将跨过具体域名类别,在所有的中文域名的体系中得到保护。比如,如果“网易”作为网站名称进行了登记注册,那么以后我们在网上见到的任何一个含有三级域的中文域名都将是指向大家所熟知的“网易”网站。这和我们以往对商标、字号等的保护相比,无疑又上了一个台阶。

  网络经济是知识经济,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是这个领域的核心工作,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此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企业名称、字号以及商标这些比较成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依托,大力扩展对新型知识产权的保护,努力建设一个更加完善的网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将是我们工商机关实施网络监管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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