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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执法 防范化解风险 全面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来源:中科服    发布时间:2022-09-16    文章分类:行业动态     分享:

编者按: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一段时间以来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判分析了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对进一步推动全国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作出部署。

各地在开展社会组织执法工作中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创新实践,通过加强执法,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比如北京重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河北推动建立京津冀民政执法协同机制、天津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上海探索民政内部联合执法、湖北构建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体系、宁夏实施综合治理等。

本刊特策划专题,邀请上述单位分享经验、做法,以兹交流、学习和借鉴,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北京:以雷霆之势向非法社会组织亮剑

窦洪静

2021年4月23日,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了“中国国学院大学”。这家非法社会组织的发展分支机构近百个,组织机构庞大,涉及业务广泛,遍布全国多个省市,最终被连根拔起。

像这样的非法社会组织,自2018年以来,北京市民政局共取缔、劝散270余个。北京是首都,常有打着“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旗号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北京民政执法的重点工作,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事前多种渠道及时发现

畅通举报渠道。北京市民政局在12345市民热线中设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专线,设立“320”举报邮箱,在局官网开设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专栏,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面向社会征集非法社会组织违法线索,提升公众参与的便利性和积极性。

开展执法检查。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纳入民政局年度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合法社会组织的同时排查其是否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安排执法人员深入CBD、高碑店、三里屯、中关村、金融街等重点区域、街道、楼宇开展“扫街式”检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

加强宣传引导。在人民网、光明网、法治网、北京日报、新京报等主流媒体上发布非法社会组织风险提示、识别举报办法、打击整治动态和典型案例,开展执法宣传进社区、进公园、进社会组织、进机关等活动,营造全社会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

事中多措并举重拳出击

首先,规范执法标准。北京市民政局先后制订了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指引、执法参考、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执法示范案卷等内部文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明确非法社会组织的认定要点。在名称上,有的明显属于社会组织名称,如“XX协会”“XX基金会”等,较易定性为“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有的情况较为复杂,如“XX中心”“XX俱乐部”“XX联盟”“XX委员会”等,需要进一步调查有无章程或类似章程的管理性文件、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印章等,综合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定。

二是明确非法社会组织证据清单。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在线、香港一站通等,确认相关组织登记情况,必要时商请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函件;非法社会组织有网站或开展活动相关网页的,及时有效进行证据固化;现场检查中,注意调取是否悬挂、张贴显示身份的牌匾及开展活动的宣传材料、合同、财务票据等。

三是明确根据非法社会组织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理的原则。对于未造成社会危害、违法情节轻微的,可采取要求其主动解散并停止相关活动方式处理;对于开展有益活动、有发展前景,且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引导其依法登记;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社会危害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其次,创新执法流程。北京市民政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非法社会组织执法活动中参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进行。同时,根据非法社会组织案件办理的工作实际,北京市民政局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流程。

比如,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或线索不明无法继续调查的案件,为进一步获取信息,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协查通告,征寻线索;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但因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不能实施当面取缔的,可通过公告予以取缔,杜绝让“非法行为继续飞”的情况;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特征明显的案件且有活动场所、工作人员的,可当场取缔,实现快速打击,避免“人走楼空”,提高执法效率。

再次,强化执法行动。北京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快速查处的执法原则,对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假借国家战略、假冒中央机关直属单位或下设机构开展骗钱敛财活动,以及伪健康类、伪国学类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重点打击。

比如在“中国国学院大学”一案中,针对参与人员众多、主要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等情况,北京市民政局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在第一时间对主要责任人员调查询问,避免贻误办案时机。针对其分支机构遍布较广,并与外地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等特点,请海南、云南、广东等地民政部门协助调查,保证案件调查的严谨与全面。

事后多方聚力联合惩戒

对于已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案件情况、关联机构和人员信息、关联网址、微信微博等,北京市民政局定期归纳汇总,形成完整信息链,向民政部、北京市委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推送。截至目前,共删除微信微博账号83个,清理宣传文章1134篇,摘除文章死链接及快照816个、相关评论32条、音视频263个,净化了网络空间,消除了后续不良影响。

对于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等主体通过举办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北京市民政局将其移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关联公司被处以罚款,实现了民政、市场监管联合惩戒;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将其移送至公安机关,确保行政执法履职到边;对于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持续向社会进行公告,形成有力的社会监督;定时开展已处置非法社会组织“回头看”,发现继续开展活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遏制非法社会组织“打而不死”“换壳复燃”现象。

正是依托这些措施的保障,北京市民政局得以展现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雷霆之势、敢于“亮剑”的执法力度,在北京市扫黄打非专项工作中连续多年荣获先进集体称号,为首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单位: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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