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对国际科技界的开放、信任、合作,中国科协支持省级科协作为境外科技类非政府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依据公安部发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和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设立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名录》,现发布《省级科协作为境外科技类非政府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名录(第一批)》。
请名录内的省级科协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科技类非政府组织在本地区设立代表机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给予政策咨询和指导,进行监督管理。
附件:
《省级科协作为境外科技类非政府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名录(第一批)》.pdf
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