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韶关市民政局持续引导全市1989家社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中求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推进“党建入章”。韶关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建入章”,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强化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将“党建入章”完成情况作为年报的重要依据。2024年以来,新注册登记的7家社会组织均已实现“党建入章”,指导1家商会建立党支部,现社会组织党委共有党支部37个。
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工作。韶关市社会组织党委制定了《韶关市市属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审核工作,并积极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
压实党建责任链条。韶关市开展年度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和“七一”表彰慰问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党员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制订《韶关市社会组织党委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方案》,聘请党建工作指导员,落实指导联系制度,形成“党委—党建指导员—支部书记”的三层责任落实机制。
筑牢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之基
持续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韶关市积极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培育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深化“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目前,韶关市培育了1个省级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5个市级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据统计,全市共有社区社会组织9973家、社会组织孵化基地20个、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105家。
筑牢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线。2023年以来,全市共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3家,其中取缔1家、劝散2家;对4家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40家全市性社会组织的法人内部治理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遵守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抽查,向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并抄送给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
引导社会组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韶关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23年以来,共发动全市社会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162场次,招聘高校毕业生2331人,招收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639人。持续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成立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入选专家共102人,为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持。目前,全市3A级社会组织7家、4A级5家、5A级15家。
发挥优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社会组织助力“百千万工程”有成效。韶关市民政局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作用,制订并印发了《“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4年—2027年)》,召开座谈会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助力乡村振兴倡议书,引导社会组织结合自身资源与优势,投身“万企兴万村”等结对帮扶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全市社会组织已认领项目32个,投入资金约8570.83万元。
社会组织链接政企资源有能量。韶关市民政局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在惠企纾困、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正能量。帮助招商引资落地项目11个,参与制定各类标准20项。组织召开“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座谈会,与55家社会组织联合发起倡议书,发动全市各级社会组织及党组织开展“四暖行动”50余场,累计筹集善款5100余万元。
社会组织助力社会治理有力量。韶关市发布《汇众力·成森林 ——韶关社会组织添绿美倡议书》,号召社会组织参与绿美韶关生态建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已植树400余棵,捐款18余万元。引导专业救援类社会组织发挥优势,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韶关市越野公益救援协会、韶关市户外应急救援协会、韶关市蓝天救援服务中心、韶关市登山协会等社会组织协作联动,今年以来,累计出动车辆、冲锋舟等救灾装备460批次,协助转移受灾群众6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