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精品主题,实战科普,最新行业热点话题,随时掌握云上咨讯。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社团百问
对不依法筹备或登记而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或被撤销登记后仍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的非法社会团体应当如何处罚?
来源:中科服    发布时间:2021-07-18    文章分类:社团百问     分享: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返回列表

申请试用

请填写以下信息,我们回尽快与您联系。如有疑问可致电18611229252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