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金会规范化管理水平,山西省民政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加强基金会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三个月。
近年来,山西省基金会数量稳步增长,在扶危济困、科教文卫、扶老救孤、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基金会不按规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超业务范围活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渐突出,严重阻碍基金会法人治理水平的提高,甚至出现有的基金会违规接受捐赠、违法募集资金等问题。
对此,山西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开展加强基金会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简称《通知》),将通过开展加强基金会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清理一批长期不活动的基金会,整改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基金会,防范化解基金会风险隐患,提高基金会内部治理能力,促进基金会自身健康有序发展,为该省慈善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据了解,山西省民政厅提出22项整治内容。对照22项整治内容,山西省各基金会要结合自身实际,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山西省民政厅将结合各基金会自查自纠情况和财务审计报告,采取联合业务主管单位现场检查、行政约谈、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等方式,开展抽查检查。
同时,山西省民政厅结合现场检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监督整改,对不规范行为较轻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存在整改情形的基金会,要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履行承诺等方式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向山西省民政厅提交经理事会决议通过的整改报告。
《通知》内容显示,在抽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山西省民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评估降级等措施,从严从重加大处理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