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公益目的,利用非国有资产捐助举办,按照其章程提供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涵盖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民政、社会中介服务、法律服务等行业。
学会是按照学科或专业组织起来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成立学会应是发展比较成熟的学科或专业,有比较明确的学科领域和专业范围,已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和专门方法,有一定数量的科学家和专家队伍,并有较高声望的学术带头人。
协会是以推进某方面的事业为基本任务,以宣传、教育、普及、推广、协调为主要工作和活动的社会团体。根据协会的宗旨、任务和业务范围,协会可分为行业性、科技性、商业性、教育性、宗教性等类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所属的全国协会是以科技为基础的学术性或科普性社…
研究会是以促进学科发展和推进事业发展为主要任务,按照研究任务或研究范围组织的,或是为对新兴学科进行探索性研究而组织起来的学术性社会团体。与学会相比,研究会涉及的领域相对前沿,会员多以个人会员为主。
科技社团是科技类社会团体的简称。科技社团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一般以学会、协会、研究会命名。
慈善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社会组织获得慈善组织属性有两种途径:一是尚未取得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资格的,将法人登记和慈善组织属性认定合并,在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阶段一并审查,即慈善组织登记;二是《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非营利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
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关于法人的分类,《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有所不同。《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
根据《民法总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根据《民法总则》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